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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绿园区城市环境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治理类)勘察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1-0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采招实务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环境

2025年绿园区城市环境提升项目一期 正文内容

2025年绿园区城市环境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治理类)勘察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园区城市环境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治理类)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绿园区城市环境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治理类)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

2.3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辖区范围内186条市政道路、方砖及建筑前区改造;街路绿化改造;亮化设施改造;13个住宅小区改造等基础设施内容。

2.4.招标范围及内容:针对建设内容及规模完成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设计交底和各阶段的设计服务。

2.5服务周期:发包人提供前置资料后,20日内交付成果文件,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整体交付后一个月止,最终以实际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及地方行业标准要求。

2.7项目估算总投资:118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专业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专业勘察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专业(分项)勘察资质(同时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专业勘察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道路、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3投标单位近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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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投标单位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勘察或设计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日08时30分至2025年1月8日16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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