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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准东西黑山至国能煤制气进场道路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1-0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乌鲁木齐招标

关 键 词:道路

2025年准东西黑山至国能煤制气进场 正文内容

2025年准东西黑山至国能煤制气进场道路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准东西黑山至国能煤制气进场道路项目已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实施(新准经发[2024]62号),建设单位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准东西黑山至国能煤制气进场道路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准东西黑山至国能煤制气进场道路项目(工程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2.1.3建设规模:起点位于西黑山路,终点位于国能煤制气厂区西北角,总长7.51公里,路基宽19米,道路采用城市主干路建设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为60公里/小时,采用整体式路基,配套照明、交通等附属设施。

2.1.4总投资额:12024.87万元,财政资金。

2.1.5总承包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8月30日,总工期529天(日历日);其中设计单位提交设计成果周期为10天(日历日),自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算起。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分标段。

2.1.7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1.8本次招标控制价:110514433.39元,其中工程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费:75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04764433.39元,暂列金额5000000元(含税)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范围内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及指导施工全过程)及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和保修的全部总承包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2.2.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指导竣工图编制等。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2.2施工范围包括:根据施工图审查机构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包结算、包质保期内的维修等。

2.2.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运行、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本单位注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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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和设计合同]。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6、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为联合体,则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即可)

3.7、其他人员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设计类人员专业配备齐全,均为本单位人员,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或提供设计相关注册类证书。

(2)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①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需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③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施工类人员至少配备: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管理人员(3人)、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人员。

【以上人员需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岗位人员需取得省或自治区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对应岗位资格证书;附对应人员的岗位证;安全管理人员需提供岗位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

中标人在中标后应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有关人员,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具有执业资格证或上岗证书或考核合格证。

委托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应提供近半年连续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以兼任,但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除本工程外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由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9、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5年01月03日12:00-2025年01月23日12:00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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