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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2025年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20 正文内容
2025年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GDYS24ZB0034)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中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四个包组共1150万元/年,招标人为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分四个包组,总预算金额为1150.00万元/年,具体详见《用户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蔬菜瓜果、豆制品类、饮品:(002)肉禽蛋类、糕点食品类;(003)粮油类、副食类、干货、日用杂货;(004)食堂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蔬菜瓜果、豆制品类、饮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为贯彻落实国家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精神以及参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四个包组)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包组1、包组2、包组3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和零售业包组4
采购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基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肉禽蛋类、糕点食品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为贯彻落实国家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精神以及参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四个包组)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包组1、包组2、包组3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和零售业包组4采购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基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
资格声明函》)。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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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粮油类、副食类、干货、日用杂货)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为贯彻落实国家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精神以及参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四个包组)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项日包组1、包组2、包组3采购标的对应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包组4采购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子认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权书。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基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10.木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4食堂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为贯彻落实国家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精神以及参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四个包组)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投标人须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本项目包组1、包组2、包组3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和零售业;包组4采购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基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02日09时00分到2025年01月09日17时00分
(3)招标文件每包组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3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3日10时00分
七、其他
各潜在投标人:
受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日(招标项目编号GDYS24ZB0034)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项目编号:GDYS24ZB0034。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该项目”)
三.项目内容:
服务期限:1年即两个学期(学期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1.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包组,本次招标为其中的:3.
(1)包组1:采购内容:蔬菜瓜果、豆制品类、饮品:详见《包组1(蔬菜瓜果、豆制品
类)用户需求》。
(2)包组2:采购内容:肉禽蛋类、糕点食品类:详见《包组2(肉禽蛋类、糕点食品类)用户需求》。
(3)包组3:采购内容:粮油类、副食类、干货、日用杂货:详见《包组3(粮油类、副食类、干货、日用杂货)用户需求》。
(4)包组4:采购内容:食堂管理服务;详见《包组4(食堂管理服务)用户需求》。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于下方联系人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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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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