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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溧阳市国家基本气象站迁建工程项目门卫、围墙、道路等附属工程招标
2025年溧阳市国家基本气象站迁建工 正文内容
2025年溧阳市国家基本气象站迁建工程项目门卫、围墙、道路等附属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排水管网有限公司世纪大道管线改造及污水提升泵站工程三标段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排水管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
2.1.2工程规模:18214410.25元
2.1.3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审表的开工日期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新建世纪大道泵站(日处理量1.7万m3/d)、富锋路1#泵站(日处理量1万m3/d)等,含泵池建设、工艺采购安装等工作,具体委托范围及内容根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的实际要求确定。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醒:①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②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类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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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自2024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R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本工程招标发布日止,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规模13600m3/日及以上的城市市政排水泵站(一体化泵站除外)建设工程施工(业绩需含土建建设和工艺设备采购安装)。
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下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如为分批验收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在后的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③若上述资料未明确表明工程规模,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3.6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7根据苏清办【2024】12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3.9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2月6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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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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