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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连云港市头道涧、二道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1-0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济南招标

关 键 词:江苏

2025年连云港市头道涧、二道涧废弃 正文内容

2025年连云港市头道涧、二道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头道涧、二道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25万元,招标人为山东省水工环地质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预算:825万元。工期要求:满足甲方要求。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75元/m3。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头道涧、二道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头道涧、二道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至少具备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资格)。
3.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包括如下情
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两个及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④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由社保机构
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⑤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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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b.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c.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22】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
办【2020】3号、苏清办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1-0609:00到2025-01-1017:00
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本人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执业证书、社保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1-2610: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1-2610:00
七、其他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对头道涧、二道涧1号、2号、3号废弃露天矿山宕口共约885亩进行生态修复。生态修复用种植土采购、运输、以及场内的铺平。
2.2质量要求:种植土满足设计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土方规模约11万立方米。
2.3项目预算:825万元。
2.4工期要求:满足甲方要求。
2.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75元/m3。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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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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