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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化高新区创新创业孵化器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1-0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采招实务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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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化高新区创新创业孵化器及 正文内容

2025年新化高新区创新创业孵化器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


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新化高新区创新创业孵化器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新发改【2024】50号,建设单位为新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投资为227966907.06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及建设单位自筹,并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新化高新区创新创业孵化器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1.2.2建设地点:新化县梅苑工业园区,北塔东路和梅苑北路交汇处的东南角;

1.2.3项目基本情况:二期总建筑面积39931.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包括4#栋(4层,3429.6平方米)、7#栋(4层,1579.5平方米)、11#栋(4层,2731.3平方米)、15#栋(4层,3167.7平方米)、16#栋(3层,4125.8平方米)、17#栋(3层,4125.8平方米)、18#栋(3层,3530.4平方米)、19#栋(3层,4125.8平方米)、20#栋(3层,6527.7平方米)、21#栋(3层,6527.7平方米),22#栋(垃圾站,1层,60平方米)共11栋建筑、装饰、水电、消防、暖通及人防等建设内容,二期总图室外管网、景观、绿化、亮化、园区道路等建设内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北塔东路):北塔东路西起学府北路交叉口与资江四桥桥头引道相接,向东依次与梅苑北路、振兴北路、相接终点止于青峰路,道路全长1502.691米,包括土石方、道路、给排水、绿化、亮化、交通标志等建设内容;

1.3工期要求:总工期6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585日历?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该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等工作)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及相关采购需求,满足使用要求及后续服务等。

1.4.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初步设计)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完成本项目涵盖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施工期间技术指导、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施工图必须按施工招标控制价限额设计。1.4.2材料设备采购部分: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依法负责采购。暂估价部分按有关规定执行。1.4.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包括的所有施工内容、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上全部内容的施工安装工作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施工图为准。

1.5质量标准和保修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省等行业现行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设计要求,设计图纸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图的预算造价指标符合招标控制价的总价指标要求。

1.6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7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和建设部[2000]80号要求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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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其他要求:

(1)投标截止时,拟任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并应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专项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配备到位,实行押证管理。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4号和娄政发[2024]2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数据电文形式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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