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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连云港香河-中复神鹰220千伏线路改迁(电气部分)工程招标
2025年江苏连云港香河-中复神鹰2 正文内容
2025年江苏连云港香河-中复神鹰220千伏线路改迁(电气部分)工程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连云港香河-中复神鹰220千伏线路改迁(电气部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能源发【2024】29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连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进行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开发区板桥工业园
2.1.2、建设规模:连云港香河-碳纤维220千伏线路迁改(电气部分)工程,拆除导线0.45km;新建角钢塔约31.254t(其中包含角钢塔接地、耐张金具等附件安装工程);敷设电力电缆约1080m;制作安装电力电缆终端12套;接地箱安装4套;接地电缆敷设60m;回流线敷设400m;电缆防火、电缆试验、输电线路调试、施工便道等;
2.1.3、最高投标限价:2944798.16元,超过此价格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江苏连云港香河-中复神鹰220千伏线路改迁(电气部分)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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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7月-2024年12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21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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