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拟在建项目>>项目正文

2025年衢州市柯城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衢州优质土特产展销中心项目(EPC)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1-1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拟在建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农业

2025年衢州市柯城区现代农业园区建 正文内容

2025年衢州市柯城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衢州优质土特产展销中心项目(EPC)招标



1、招标条件

衢州市柯城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已由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020-330802-01-01-15664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衢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衢州优质土特产展销中心项目EPC进行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038万元,工程概算577.145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87.8578万元,建设规模:拟建设衢州优质⼟特产展销区及展⽰区。总建筑⾯积为2900㎡,改造区域总⾯积共1915㎡,其中⼤厅⾯积约255㎡,展销区⾯积约920㎡,展⽰区⾯积约740㎡。建设内容主要包含:装修、安装、陈列布展、多媒体软硬件;照明电⽓⼯程、消防及空调改造、监控安装等。地址位于衢州市柯城区万⽥乡下蒋村。

2.2本次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对衢州市柯城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衢州优质土特产展销中心项目进行招标。其中: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设备及设施采购与安装,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服务等。其中:

①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并组织施工图图审、各类专项设计、设计文件报审报批及施工配合等服务内容,以及各阶段、各部门审批提出的设计文件的修改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内容。其中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包括且不限于暖通、电气给排水等工程设计、相关图纸深化设计(可委托专业设计部门深化设计,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②施工:初步设计文件发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据此出具的施工图范围内的装修、安装、陈列布展、多媒体软硬件;照明电⽓⼯程、消防及空调改造、监控安装等涉及的所有工程。最终的工程施工内容以业主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③采购:负责本项目涉及的所有物资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使用培训服务、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作。

④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策划、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风险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收尾的所有管理工作,并包括项目前后期服务和协调配合工作(含施工图审查、专项设计审查及论证、预定位、预测量、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等),协助施工许可证办理、竣工验收,配合竣工验收备案、城建档案馆备案、整体移交、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工程保修期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与周边市政的衔接工程、检验检测(发包人委托第三方的检测除外),满足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及综合验收并交付的需要。

⑤从初步设计论证完成至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完成所产生的所有工作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除招标文件约定的由招标人承担的工作和费用外)。

本次招标控制价:509.8659万元。

2.3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同时具有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

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鼓励投标单位与柯城区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单独或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名称)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其余人员不得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招标人对项目班子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组别

序号

名称

提供证书人数不少于(人)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资格或职称


总承包管理组人员

1

★项目负责人

1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

采购负责人

1

建筑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设计组人员

1

★设计负责人

1

二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

暖通专业设计人员

1

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电气专业设计人员

1

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

装饰装修专业设计人员

1

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

驻地设计代表

1

建筑类或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施工组人员

1

★施工负责人

1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

★施工技术负责人

1

建筑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施工员

1

施工员培训合格证


4

★安全员

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

质量员

1

质量员培训合格证


6

材料员

1

材料员培训合格证


注:

1、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管理组人员的社保必须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交纳,设计组人员的社保必须在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交纳,施工组人员的社保必须在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交纳,不得出现退休返聘人员。

2、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其余人员不得兼任。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服务期同合同工期,建造师证书需提供带二维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截至投标截止日已年满65周岁的不得参加投标【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

3、以上标注★号的人员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资格证明,并提供在投标时提供至少包含2024年10-12月份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4、其他人员的名单及资格证明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并提供签订合同止前一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未按要求提供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职称证明所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或②即可:①纸质版职称证书或获得职称的文件(附文件的网络查询网址);②电子职称证书(包含网络查询二维码)。

6、本项目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在建工程,也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

在建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一)对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认定标准:

①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②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工程”:

a.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经理;

b.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

c.项目经理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本条第二款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二)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②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电子评标

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

5、投标人信息入库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对不起,你当前尚未登录,只有登录才能查看内容

已经是会员: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1、第一时间获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2、感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全方位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形象。

招标信息简介

客户咨询:010-58977952 传 真:010-58977952 24小时电话:151010743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编:100039

备案号: 京ICP备12016795号-1 版权所有©2006-20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