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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直供电改造及新建施工项目招标
2025年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直供电 正文内容
2025年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直供电改造及新建施工项目招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采购预算:827.9万元(不含税)。
1.1.2招标内容:通过对现网转供电机房进行筛选,满足6年收回投资的接入站点数量为31个,具备改造条件的汇聚机房数量为1个,2025年规划POP点数量为30个。故本次项目拟对上述61个接入机房,1个汇聚机房进行直供电改造或新建。
1.1.3建设地点:上海市。
★1.1.4框架协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1.5施工工期:具体站点的开、竣工时间以框架协议下订单委托要求为准。
1.1.6质量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1.7技术要求:投标人施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以及技术规范书标准和要求。
1.2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甲供材料除外)、包协调。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下浮率≥0%,如果投标人的报价超出规定范围,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注册资本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2资质类证书或授权书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资质均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旧资质对应关系按照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认定。
国家电力监管机构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人员要求:须提供人员有效证书扫描件。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同时具备行政主管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提供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行政主管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4财务业绩信誉要求
2.4.1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4.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同类项目相关业绩。要求如下(不满足以下要求,不予认可):
1)同类项目指:电压等级不低于380V的外市电引入新建或改造工程(如合同内文本无法证明,则须出示甲方盖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2)至少提供1份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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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提供合同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
B.提供框架合同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如框架合同未体现具体金额,需另提供框架合同下订单或结算凭证,金额以累计金额为准;
3)上述合同属实证明材料要求(满足以下两者之一):
A.提供上述合同所属甲方或甲方实施部门出具的合同属实证明材料(盖章)。
B.提供与上述合同(订单/结算凭证)相对应的清晰可见的距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可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的发票及发票真伪查询截图;
4)上述合同时间要求:2022年1月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载明日期为准)。
2.4.3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2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其他要求
2.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或占比最大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
2.6.2根据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上海联通发布的《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严禁列入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的单位在禁入期内参与投标或提供产品/服务。不接受处于上海联通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或提供产品/服务。不接受以上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或提供产品/服务。不接受黑名单供应商中被禁入的相关责任人在禁入期内参与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22日00时00分至2025年1月27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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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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