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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吴忠鼎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新能源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2-2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吴忠招标

关 键 词:宁夏

2025年吴忠鼎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新 正文内容

2025年吴忠鼎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新能源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吴忠鼎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新能源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5万元,招标人为吴忠鼎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能源垃圾转运车采购(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吴忠鼎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新能源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吴忠鼎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新能源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或相应证明材料)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4日00时00分到2025年03月03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加盖鲜章,发送至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7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吴忠鼎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新能源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预算金额(元):10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050000.00元
采购需求:新能源垃圾转运车采购(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5日历天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或相应证明材料)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4日至2025年03月0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加盖鲜章,发送至邮箱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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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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