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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电信秦皇岛分公司2025年某公司数字云广播系统平台软件和数字解码系统平台软件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3-1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国电

2025年中国电信秦皇岛分公司202 正文内容

2025年中国电信秦皇岛分公司2025年某公司数字云广播系统平台软件和数字解码系统平台软件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秦皇岛分公司2025年某公司数字云广播系统平台软件和数字解码系统平台软件采购项目,采购预估金额为219238.94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采购数字云广播系统平台软件1套和数字解码系统平台软件1套及配套安装调试服务,用于实现高效、灵活的广播内容制作、分发、接收与管理。供货安装调试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交货地点:秦皇岛市,采购人指定地点。保修期:供应商须提供自验收合格(签订验收报告)之日起18个月的保修服务,保修期内供应商负责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



(2)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标包

采购内容

成交供应商数量

不含税预估金额(元)


标包一

数字云广播系统平台软件1套

1

179203.54


标包二

数字解码系统平台软件1套

1

40035.40


注: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各标包最高响应限价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报价单位

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


1

数字云广播系统平台软件1套



179203.54


2

数字解码系统平台软件1套



40035.40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须在供货安装调试期内至少配备软件部署实施人员3名。

证明材料:提供以上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须包含国徽及人像面),2024年9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缴纳单位须为供应商,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其中一种)。

2.1.4标包一: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具备的软件开发或销售类项目实施经验含税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万元;标包二: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具备的软件开发或销售类项目实施经验含税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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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1)买卖双方盖章的单项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扫描件。或买卖双方盖章的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扫描件和对应的买卖双方盖章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2)上述证明文件中应能清晰体现供应商名称、合同内容、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3)对于电子订单或结算单据,订单或结算单据中须包含用户电子章,若订单或结算单据无用户电子章,则必须打印后加盖用户单位公章或合同章或用户使用部门章,否则无效。4)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含税累计金额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据的,以订单为准)。合同无签订时间的以合同中明确的起始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5)代理商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不包含其所代理制造商的实施经验。

2.1.5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如果为代理商,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或委托其他代理商申请响应。须提供由制造商和代理商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制造商分公司、办事处的授权书无效。

2.1.8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18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8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8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2.3.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响应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2.3.3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1日8时00分至2025年3月14日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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