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重大项目>>项目正文

鲜奶事业部稀奶油出售集中采招项目竞争性谈判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3-2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和平区招标

关 键 词:天津

鲜奶事业部稀奶油出售集中采招项目竞争 正文内容

鲜奶事业部稀奶油出售集中采招项目竞争性谈判信息公告

受蒙牛鲜乳制品(天津)有限公司委托,现鲜奶事业部稀奶油出售集中采招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编号:MNCGJH-20250318-0009

二、项目名称:鲜奶事业部稀奶油出售集中采招项目

三、项目概况:鲜奶事业部天津工厂、马鞍山工厂、武汉工厂在牛奶生产流程中分离出的稀奶油,现面向市场出售,计划签订为期1年的销售合同。

四、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成立时间须为三年(含)以上(2022年1月1日前成立),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注册时汇率计算);

2、以下两种情况符合其中一种均可报名: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需具备生产乳制品或相关油脂类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含稀奶油或类似产品),同时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涵盖预包装食品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仅具备销售经营资格的,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含乳制品或预包装食品销售等相关内容),以及与上游生产方的营业执照、合作协议(现行有效)及其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含稀奶油或类似产品)。

   注:销售经营企业与其上游生产企业同时报名的,在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况下,允许最先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谈。

3、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三份及以上类似(稀奶油采购)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5、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至今连续3年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6、投标人须具有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单位依法纳税证明材料(税收完税证明税种为增值税)和近1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单位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依法纳税证明材料:以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纳税记录,或银行出具缴税付款凭证为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以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或缴费明细,或银行出具付款凭证为准;

7、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或委托运输协议;

8、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以上情况的,在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况下,允许最先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谈项目;

10、本次竞谈项目不接受多家单位联合报价,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1、不接受中粮及蒙牛供应商黑名单(以蒙牛集团招标管理部下发的黑名单为准)的企业参与竞争。

注:投标人提供上述业绩证明材料若由其关联企业(投标人的母公司、子公司、与投标人隶属同一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签订或提供,则除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外,投标人还需提供其与关联公司的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关联关系说明,投标人同样具备项目执行能力和资源的承诺书(格式自拟)等)。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五、报名须知

1、报名资格文件的组成及顺序按照如下要求提供: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复印件;

备注:法定代表人须上传法人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须上传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近一年内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

(3)以下2种情况选择其中一项提供上传

①生产企业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含稀奶油或类似产品)、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销售合同;经销企业报名的,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含乳制品或预包装食品销售等相关内容)。

②仅具备销售经营资格的投标人,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含乳制品或预包装食品销售等相关内容),以及与上游生产方的营业执照、合作协议(现行有效)及其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含稀奶油或类似产品)。

(4)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证明材料;

(5)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三份及以上类似(稀奶油采购)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6)提供2021年至今连续3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三张表缺一不可)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7)提供最近1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缴纳证明材料(税收完税证明税种为增值税)和近1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单位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依法纳税证明材料:以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纳税记录,或银行出具缴税付款凭证为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以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或缴费明细,或银行出具付款凭证为准。

(8)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或委托运输协议(现行有效)及对方的营业执照;

(9)提供本企业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

(10)提供非联合体形式参与及如中标本项目不进行分包或转包承诺书(附件3);

(11)保密承诺书(附件2);

(12)关于聘用蒙牛在职人员亲属(含特定关系人)及离职人员的告知函(附件4)。

六、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03月20日至2025年03月25日17点;

2、资格预审时间:2025年03月26日20点;

3、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3月26日至2025年03月28日发售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仅支持对公转账),售后不退;

4、谈判时间:2025年04月02日09时30分(以发出的谈判文件为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于下方联系人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对不起,你当前尚未登录,只有登录才能查看内容

已经是会员: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1、第一时间获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2、感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全方位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形象。

招标信息简介

客户咨询:010-58977952 传 真:010-58977952 24小时电话:151010743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编:100039

备案号: 京ICP备12016795号-1 版权所有©2006-20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