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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保定徐水区坤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兆瓦地面集中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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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保定徐水区坤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兆瓦地面集中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人保定徐水区坤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保定徐水区坤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本招标项目保定徐水区坤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兆瓦地面集中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徐水发改备字(2024)7号备案。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 20%,其余资金为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保定市徐水区义联庄乡、东釜山乡、瀑河乡。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11.8245公顷,规划总装机容量交流侧为100MW,直流侧122.60378MWp。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及配套设施,新建1回110kV线路接入电网,最终以接入系统报告及批复意见为准。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2月31日。
2.2 招标范围
保定徐水区坤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兆瓦地面集中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标段包括:整体系统工程设计(包含测绘、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等);110kv升压站(15MW/30MWh储能系统)、光伏场区交流侧容量100MW,直流侧122.60378MWp及配套集电线路施工总承包;110kv送出工程(含对端站等全部附属配套设施)EPC总承包。
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道路工程施工、集电线路工程施工、升压站工程施工;送出线路工程(含对端站等全部附属配套设施)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施工协调、征占地协调、征占地附着物补偿、青苗林木赔偿、电网线路及通讯线路迁改、余物清理、政府地方关系协调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施工措施性临时租地的协调及费用等;设备安装及调试、光伏发电方阵发、送、变电系统验收、试运行、消缺和光伏场区成功通过72小时试运行,并网商业运行及竣工验收;生产调度数据中心接入项目;建设国家电投集团集中运营中心子站并将数据接入国家电投集团集中运营中心及数据中台;工程验收;本工程相关的项目前期、工程建设、竣工投产等全部的政府及电网公司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支持性文件、资质证照(含各专项验收、联合试运转、并网)等全部合规手续办理工作;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满足国家电投集团公司达标投产相关要求、完成智慧化场站建设;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EPC“交钥匙工程”。
2.2.1工程勘察设计范围
负责光伏电场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初步设计编制并通过审查等相关工作。
(2)光伏电场工程、升压站工程、送出线路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1:2000升压站及局部微观选址按需进行不小于1:500),送出线路和集电线路设计,光伏场区道路及进场道路、场区排布、集电线路、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含对端站等全部配套工程及与原设计院的设计协调)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设计优化。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避让军事区、文物区、采矿区、地质灾害多发区、旅游区及生态红线等限制性区域。
(3)水文资料、气象资料、电网资料以及施工、设备等招标技术规范文件、招标文件等的编制。
(4)光伏场区的设计优化,相关的检试验,设计联络会的组织协调等全部相关工作。
(5)桩基基础、线路工程等试桩及桩基。
(6)本光伏电场项目全部工程竣工图,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及进场道路、场区排布(包括箱变等)、集电线路、升压站(含储能)、送出线路(含对端站)竣工图。
(7)合同谈判、技术交底、设计工代等与光伏电场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有关的全部服务工作。
2.2.2设备材料采购范围
(1)负责光伏电场项目全部设备、材料采购、监造(需满足国家电投集团监造相关要求)、催交,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光伏支架、箱变、输电线路塔材、35kV电缆以及架空集电线、110kV电缆及架空送出线、对端站设备、升压站主变及配套电气设备(含储能)、站内线缆设备等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
(2)投标人负责提供设备材料临时堆场,并对所有设备、材料保管及出入库管理,如有损坏、丢失需无偿补充并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3)负责全部设备的采购与运输、堆场租赁、设备看护、二次倒运、场内设备保管、试验与调试。
负责本标段工程所需全部设备及材料的运输车辆牵引、卸车、保管、倒运等工作。
2.2.3施工及协调范围
负责光伏电场区域的道路、光伏场区、箱变、集电线路、升压站区域(含储能)、送出线路(含对端站等全部配套工程)等全部土建、电气、安装、调试、并网等工程施工及项目竣工移交等全部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光伏电场项目全部土建、电气、安装、调试及试验等施工,光伏电场设备单体及系统调试、消缺、性能试验、通过72小时试运行、技术和售后服务全部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临时道路施工、占地协调、征租地及费用补偿以及青苗林木赔偿,临时占地恢复、复垦、复绿、借用道路修复,租地协议,相关手续办理。
(2)负责进场道路及场内检修道路的改造、施工、维护及协调。包括但不限于:原有路桥改造(包括道路损毁修护、河道改造修整及桥梁修护)、电力线路迁改、通讯线路改造、市政公共设施改造等;涉及所有河道、沟渠、坑塘等水利设施的改造手续办理以及大件设备运输交通部门协调,满足设备进场需要;道路清障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征占地协调、征租地及费用补偿、附着物补偿、青苗林木赔偿、池塘补偿、临时占地恢复和复垦、复绿、临时占地复垦、余物清理等)。
(3)负责按照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及河北公司光伏项目目视化要求采购、制作、安装(含安全标识、设备标牌、KKS编码等所有相关工作)(采用国家电投集团相关规范执行内的设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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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方案的实施及负责验收通过;
2.2.4相关手续办理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办理接入系统、环评、水保、社稳、安评、职评、压矿、机场净空(如有)、文物、军事、洪评(如有)、生态论证(如有)等,与相关政府单位协调并承担相应协调费用;
(2)负责办理核准(备案)、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通知书(如有)、农用地征收转用批复、光伏场区租地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林地手续(如有)、临时用地审批、地灾等办理工作,与相关政府单位协调并承担相应协调费用;
(3)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地方设计、施工备案手续,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
(4)项目工程防雷、消防、劳动安全卫生、噪音等备案及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5)负责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施工道路、进场道路、施工营地、加工区域、临时堆场等,涉及施工期间用地手续办理、费用补偿、清偿及临时占地恢复和复垦及植被恢复等)的征用、租赁以及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应补偿、恢复等费用。
(6)负责项目工程永久用地、长期用地地上物赔偿等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7)负责并网手续(包括设备新投申请、调度员培训取证、场站仿真建模、《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正式编号的报审、安全防护方案编制评审、定值计算备案、质量监督、启动验收、受电前检查整改、通讯方式及调度电话开通、设备联调对点、启动会议召开、电表检验验收、网安接入、受电前网络检测、AGC及AVC自测联调试验、一次调频联调及阶跃试验、高低穿校核、电能质量检测、甩负荷试验、等保测评备案(含安评、密评)、涉网试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办理及并网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8)负责应对各项内外部验收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检查、竣工档案资料、审计审查、达标投产、竣工验收、电力质监、电网检查、消防验收、安评验收、职业卫生验收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1主体条件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财务要求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资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主要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状况证明文件)。
3.3资质要求
3.3.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2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投标人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
3.3业绩要求
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个100MW及以上规模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业绩主要内容复印件,含首页、技术参数页/施工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如投标人提供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3.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5技术力量
3.5.1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1)须为投标人在编的注册一级建造师(提供证书复印件),具有政府机构颁发的相应等级的安全资格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安全B证)。
(2)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经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材料。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投集团系统内无执行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经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材料。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5日9时00分至2025年3月31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4月14 日 9:30:00。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于下方联系人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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