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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军田员山桥头至塘径道路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3-2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新建军田员山桥头至塘径道路工程 竞争 正文内容

新建军田员山桥头至塘径道路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人
揭西县五云镇硁下村民委员会
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采购内容:
1、项目编号:GZJLPNCGZB2025-002
2、项目名称:新建军田员山桥头至塘径道路工程
3、项目类别:工程类
4、采购人:揭西县五云镇硁下村民委员会
5、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合同履行期: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
1 新建军田员山桥头至塘径道路工程 1 项 593258.73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
6、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且符合下列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函》或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3、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项目投标授权书》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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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留存。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时须提供《企业信用自查承诺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5年 3 月 24 日至 2025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30~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普宁市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如下报名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审查后退回: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备注:原件备查(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真伪的资料除外,扫描无效的资料当无效证件处理);提供的身份证原件核对的同时因失磁而导致未能及时读取相关信息,当无效证件处理,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为原件复印、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核对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接受登记。
四、递交响应文件、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 4 月 3 日 09:00~09:30(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2025年 4 月 3 日 09:30(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普宁市。
若已购买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友情提醒: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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