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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紫阳县G541汉江风景道交旅融合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3-2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2025年紫阳县G541汉江风景道交 正文内容

2025年紫阳县G541汉江风景道交旅融合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阳县G541汉江风景道交旅融合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已由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紫发改投资〔2024〕993号、紫发改项目〔2025〕3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紫阳县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紫阳县双安镇白马石村;

2.2工程规模:紫阳县G541汉江风景道交旅融合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位于双安镇白马石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交通驿站接待中心500㎡、辅助用房1500平方米、智慧生态停车场5000㎡、露营地4000㎡、游步道1500m、厕所100㎡,配套标识、安防等设施,购置相关设备;

2.3项目投资总额:143544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4354400元);

2.4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紫阳县G541汉江风景道交旅融合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编号:E6109003546e9jx8n01r001;标段类型:EPC;;

2.6招标范围:标段1:紫阳县G541汉江风景道交旅融合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使本招标工程达到竣工验收合格标准及满足正常使用功能要求所需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试运行及后续移交等全部工作,并配合完成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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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标段名称:紫阳县G541汉江风景道交旅融合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3.1资质要求3.1.1施工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1.2设计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人员要求:3.2.1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岗承诺书,承诺书需本人签名并加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3.2.2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岗承诺书,承诺书需本人签名并加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3.2.3设计负责人:拟任设计总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二级结构注册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须为设计单位的在职员工,并提供养老保险并现场网上查询);3.2.4拟派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3.2.5其他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与本工程专业相关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省外企业提供企业注册地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综合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及后期试运营服务能力。

3.2标段名称:紫阳县G541汉江风景道交旅融合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且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在联合体中承担的职责和负责的工程内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2.2.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施工单位担任,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单位,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招标项目)。

3.43.4.1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3.4.2投标人基本信息(含企业信息、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外省入陕建筑业企业登记信息中可查询,外省企业(含企业信息、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外省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3.4.3在“信用中国”中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未被记录“不良信用”信息。3.4.4投标人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施工单位提供即可);其他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施工期间该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3.4.5投标人被列入紫阳县建设工程项目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3.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7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03-2709:00起至2025-04-0109:00…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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