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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无锡连云港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多媒体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
2025年无锡连云港智能制造产业基地 正文内容
2025年无锡连云港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多媒体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
标段编号:3207722307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连云港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高审批备(2023)1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锡连工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锡连工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无锡连云港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多媒体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多媒体设备(包括但不限于LED屏屏体、箱体、电源、接收卡、图像拼接控制器、集控管理平台、智能控电系统等)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
2.2交货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高新区锡连产业基地,香海湖路南侧,郁洲南路西侧);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甲方下发通知后,2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2.4免费质保期:不少于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最高投标限价:265.723566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7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国家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
2.8主要材料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证明),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同意书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按重大偏差“第16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主要设备、材料推荐品牌、厂家一览表
序号
主要设备、材料
推荐品牌或厂家
备注
1
LED显示屏
海康威视、大华、洲明
品牌系列中档或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5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必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提供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投标人确定的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作出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40分
技术响应:30分
商务响应:5分
售后服务: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业绩:5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99%、100%,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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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4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40分)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40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4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2)
技术响应
(30分)
技术规格、参数响应(30分)
招标文件中产品的技术参数,全部满足的得3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人须按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技术偏离表,否则不得分。
2.2.3(3)
商务响应
(5分)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5分)
1、投标人承诺交货期在满足招标文件基础之上提前5天及以上得3分,提前3-4天,得2分,提前1-2天,得1分。
2、投标人提供合理可行的项目进度计划,得2分。进度计划不够详细,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2.3(4)
售后服务
(10分)
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
(3分)
1、投标人或厂家在连云港市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2分;在连云港市无售后服务机构但承诺接到电话后3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租赁协议或房屋产权证书或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5人及以上且具备相关行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得1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3人及以上且具备相关行业1-2年工作经验的,得0.5分。
注: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工作经验证明及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售后服务内容
(6分)
1、评委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设备维修保养、软件升级、人员培训计划、故障排除、应急响应、技术力量情况配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审。本项最高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
质保内容(1分)
本项目要求免费质保期不少于2年,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免费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多得1分。
注: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否则不得分。
2.2.3(5)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项目实施方案
(10分)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含备货计划(备货计划全面且原材料货源充足,备货时间短)、运输方案(含打包及装货安排、运输车辆安排、运输人员安排、运输时间安排等)、安装调试方案(安装人员安排、安装步骤、货物分配等)、时间安排计划(含整个供货计划、移交等),本项最高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
2.2.3(6)
业绩
(5分)
业绩(5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5分。
注: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得分。
关于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说明:
(1)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生成的投标文件为准;
(2)执行苏建招办【2016】2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包括配置的合理性、货物的运营维护成本、质量措施、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等)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3)安装及调试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①安装及调试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上传,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②安装及调试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30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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